车辆寄卖合同(受托寄卖)
甲方(委托人): _
身份证号/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
住址:
联系电话: _
乙方(受托人): _
身份证号/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
住址:
联系电话: _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及相关法律法规,甲乙双方在平等、自愿、协商一致的基础上,就甲方委托乙方寄卖车辆事宜,达成如下协议:
第一条 寄卖车辆信息
- 车辆品牌: __
- 车辆型号: __
- 车牌号码: __
- 车架号(VIN): __
- 发动机号: __
- 初次登记日期: __
- 表显里程: __ 公里
- 车辆颜色: __
- 车辆瑕疵及现状说明(可另附页): __
第二条 委托事项与期限
- 甲方自愿将上述车辆委托乙方,以乙方名义对外展示、宣传、介绍并寻找买受人,最终促成车辆买卖交易。
- 寄卖期限:自_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。期限届满前_日,双方可协商续期。
- 寄卖底价:人民币(大写) _ 元(¥ _ )。此价格为甲方净得价,不含乙方佣金及其他费用。
第三条 佣金与费用
- 佣金标准:车辆实际成交价超过寄卖底价的部分,作为乙方佣金。若以底价成交,乙方不收取佣金。
- 费用承担:车辆在寄卖期间产生的停放费、展示清洁费、基本维护费等由乙方承担。车辆过户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,或按最终与买受人约定执行。
第四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
- 甲方保证对寄卖车辆拥有完整、合法的所有权及处分权,车辆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、抵押、质押、查封或其它权利限制,亦不存在任何交通违法未处理或重大事故未结案等情况。
- 甲方应提供车辆真实、有效、齐全的证件原件(包括但不限于机动车登记证书、行驶证、购置税完税证明、有效期内保险单等)供乙方验看及办理手续时使用。
- 甲方授权乙方为促成交易,可在合理范围内对车辆进行清洁、必要的安全检测及拍照、录像等。
- 寄卖期间,甲方不得擅自取回车辆或另行委托第三方出售,亦不得与乙方已接洽的潜在买受人私下交易。
第五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
- 乙方应以专业知识和勤勉尽责的态度为甲方提供寄卖服务,积极寻找潜在买受人,并如实向买受人介绍车辆状况。
- 乙方应妥善保管、展示寄卖车辆,采取合理措施防止车辆损坏或被盗。但因不可抗力或非因乙方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失,乙方不承担责任。
- 乙方有权以自身名义与买受人洽谈、签订《车辆买卖合同》,相关合同条款须不违背本协议约定及甲方意愿。
- 乙方收到买受人支付的购车款后,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时将甲方应得价款(成交价扣除乙方佣金后)支付给甲方。
第六条 车辆交付与过户
- 本协议签订时,甲方应将车辆及相关证件复印件交付乙方。
- 车辆成交后,乙方应协助甲方与买受人共同办理车辆过户、转籍手续。甲方应予配合并提供所需证件原件。
- 车辆实际交付给买受人的时间以完成过户手续后双方书面确认为准。
第七条 价款支付
车辆成交且乙方收到买受人全款后 _ 个工作日内,乙方应将甲方应得价款一次性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。
甲方收款账户信息:
户名:
开户行:
账号: _
第八条 协议终止
- 寄卖期限届满未续期,本协议自动终止,乙方应在 __ 日内将车辆及证件归还甲方。
- 协议期内,若甲方确需提前取回车辆,应提前 __ 日书面通知乙方,并可能需承担乙方已发生的合理费用。
- 任何一方严重违约,守约方有权书面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。
第九条 违约责任
- 若甲方违反其保证义务(第四条第一款),导致交易无法完成或给乙方、买受人造成损失的,甲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。
- 若乙方无故拖延支付甲方应得价款,每逾期一日,应按应付未付款项的 __%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。
-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,给对方造成损失的,应予以赔偿。
第十条 争议解决
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,双方应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的,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寄卖车辆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第十一条 其他
- 本协议一式两份,甲乙双方各执一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-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(盖章)之日起生效。
- 未尽事宜,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。
(以下无正文)
甲方(签字/盖章): _
委托代理人(签字):
日期:年月_日
乙方(签字/盖章): _
委托代理人(签字):
日期:年月_日